上周,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根据税法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老婆、孩子)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已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的“裸官”或还在国内“挣”钱的富豪)、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为了避免有人或有机构打掩护,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或利润)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瑞士银行家菲利普·布朗认为,上述措施无疑是“迫使银行在丧失客户和公开资料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同时也是使中国人存在美国等外国银行的财产无法遁迹。
此消息一出,让身在中国境内的裸官们叫苦不迭。所谓“裸官”:即本人在国内各级当官,老婆(老公)、孩子都已办成了美国等国绿卡或公民,可以一身轻松地在国内大把“挣”钱,然后流入老婆(老公)、孩子所在国银行存上,供老婆(老公)、孩子在国外奢侈消费,在国内一看形势不妙,本人也会投奔老婆(老公)、孩子而去。其中包括国内大批举家而去的投资移民。本来这些裸官把美国当成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是自己最后“避难”天堂,没想到这次美国政府竟然大摇大摆的到中国来清算他们的财产,然后自己要向美国佬交重税,这实在心有不甘。
据权威部门调查,目前全国约60万人亿万富翁(这其中包括部分“裸官”、高管),已经有20%以上完成投资移民,还有30%多的亿万富翁正在办理投资移民。此间据媒体报道,今年拿到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中国人达到了7万人,仅次于墨西哥,获得移民美国大丰收。这下可好,他们在成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同时,不得不接受美国税务部门对海外财产的严格调查。美国税侦人员的厉害他们早有耳闻,他们存在国内还没来得及转走的财产很有可能会曝光。
那么美国政府为啥此时要向中国的裸官和富人们开刀呢?首先,美国联邦赤字高达1.4万亿美元,而且这个数字逐年递增,面对如此庞大的财务负担,美国政府只能开源节流,而堵塞税收漏洞则成为开源的重要手段。在美国,大约有250万华裔美国人,这些人与祖籍地都有或多或少经济上的联系。美国政府出“重拳”彻查公民海外资产以来,就有不少旅美台湾人为了保住在台湾的资产,宁愿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所以向华裔美国人征收海外资产税是解决美国政府财政赤字的绝佳妙方。
再者,中国近年来“反腐败”力度正在加大,之前有部分地方政府规定称,凡是家属在国外定居的“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十八大之后,反腐败之声更是“空前高涨”,不仅是大批高官纷纷落马,而且部分地区要求官员必须财产公示。于是就逼使大批腐败分子抛售境内房产和其他资产,急于变现逃离。美国政府也在此时看到了这是一块巨大的财富蛋糕,于是就在此时,要求中国的“裸官”向美国佬交海外资产税,一时间原本中国人的资产就成了美国人的财富。不过,“裸官”的“全裸”式出镜,无意中帮了中国反贪部门的大忙。
现在看来,美国也并非是中国“裸官”们的天堂,美国政府向中国“裸官”们征税,无疑将使得“裸官”们的生存越来越小,一方面国内“反腐败”力度空前高涨,另一方面“裸官们”通过各种途径得来的“腐败”财富,一旦移民,便成为美国税务官员们的眼中肉,看来以后腐败分子要想利用职务之便,鲸吞社会财富时也要三思而后行了。虽然美国政府在此时向中国“裸官”们征税,似乎有点“乘人之危”之嫌,但是美国在这里帮了中国一件最急需做而又做不好的大事。当然要彻底根治中国的“反腐败”问题也并非一昔之功,这需要各方面的不懈努力。